【人生微言】
教生死學二十二年來,照例請同學寫遺囑當作業繳交;年輕人有時不知如何下筆,就告訴他們一些大原則,包括財產分配、後事料理、家人照顧、告別親友等等。多少年下來大多從善如流,直到今春有名陸生指出,我的功課好像是在寫不拘形式的遺言或遺書,而非對岸有嚴謹格式的遺囑。這回輪到我從善如流了。回想多年前有次讀報發現,本校學生騎乘機車被撞一死一傷,亡者姓名似曾相識,竟令我嚇出一身冷汗。後來確認他沒修過我的課,因此不曾留下遺書。但如果是呢?要不要拿出來兌現?情況恐怕會構成兩難。一方面他的確已交代後事,另一方面我大概要挨家長痛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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