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17日 星期一

成家:婚姻

(大智教化之人生三齡 19 / 48

我的愛情論述不是深厚知識,僅屬生活常識,背後卻有著大智慧支撐,那便是中庸之道。我心目裏的中道不全然為傳統儒家所言,而是東西兼治、儒道融通的後現代思想;將之用於婚姻生活,首重理性與感性的協調。哲學上我認同叔本華的意志主義,卻走向波普的批判理性論;它們在我的學問生命中圓融無礙,從而形成生命學問。這在表面看來似乎有所衝突,骨子裏卻能夠融會貫通。以叔本華為例,他寫了一大部講述意志主義的鉅著《意志與表象的世界》,使用的卻是嚴謹的理性推論書寫,所以後人要取笑他是在為自己的偏見找理由。然而放眼看去,那一個哲學家不是如此呢?連好辯的孟子都認為自己乃是不得已而為之。換句話說,每個人要表述自己的意見,其背後都有著支撐他的意理,或稱為「意識型態」;於我所提倡推廣的大智教化,其意理即為「天然論哲理學」。

天然論哲理學意理下的婚姻論述如何?首先要包括非婚,亦即肯定人不一定要結婚;其次若要成婚,最好是順乎自然的人文化成。傳統上結婚屬於「冠、婚、喪、祭」四大「生命禮儀」之一,必須扣緊禮俗而發,不能率性而為。「禮者,理也」,行禮要合乎倫理,夫妻關係便列入「五倫」;華人社會漢人的這一整套活動歸於儒家意理,其他民族則各有其宗教依托。時至今日,在臺灣大家依結婚進行曲辦現代西式婚禮,然後吃中式酒席菜,中西合璧,皆大歡喜。這比起傳統三拜九叩、送入洞房改進多多,但是後現代婚禮其實有著更多可能性。「只要我們喜歡,又有什麼不可以?」過去結婚是兩家人的事,今後可能僅屬兩個人的事,只要無傷大雅,一切都被允許。相形之下,喪禮便顯得保守嚴肅許多。依大智教化之見,婚姻生活可視為高度美感的倫常關係,當施以「德美育」才好。

    講「德美育」而非「美德育」,是因為夫妻以愛情結合,合則聚不合則散;其中的凝聚力與其被倫理道德框架牽制,不如讓美感體驗氛圍維繫。大智教化一向主張以個體審美為核心價值,群體倫理為外圍背景,不宜本末倒置。有人不免懷疑,合則聚不合則散,要婚姻做什麼?說的正是重點。在共同生活之外加上一道法律契約關係,權利和財產固然受到保障,但並不代表因愛情而結合的真諦。婚姻是一種許諾,亦即信諾關係,理當「盡人事,聽天命」;情了則緣盡,無怨無悔矣。夫妻分合不是誰對誰錯的問題,而是對感情的主觀判斷,一念之間可以改變許多事。一如前述,感情可以是感恩的心情,感念多年前你選擇了我、我選擇了你。因此除非關係已惡質化到不可收拾,否則轉念即菩提。至於作為第三者介入,當自己一旦轉正,則類似問題立刻降臨,仍須深思熟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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