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8日 星期三

因果之間

因果之間

記得讀哲學系時,學到一個概念叫做「因果律」,意思是講萬事萬物有果必有因;我們可以根據一件事情的結果去回溯它的原因,而這個原因又可能是另外一件事情的結果。如此不上溯,卻可能出現無限後退、無以為的窘境,於是哲學家想出「第一因」的說法。所謂「第一因」是指一個事物既是自己的原因,又是本身的結果。這種說法原本屬於古希人思的產物,後來竟妙地聯結上希伯萊人信仰的核心概念,亦即指向造物主上帝。西方基督宗教裏的上帝,是一位全知全能的造物主,世界上諸事萬物皆由其意志所創生,當然也包括人類在內。哲學家除了將「第一因」歸結為上帝以外,還嘗試去證實上帝真的存在,其中有一種方法稱為「本體論證」,是用上帝本身的性來證實自己的存在。

例如說上帝做任何事情都有其目的,祂不可能漫無目的地創造萬物;漫無目的做事就不像上帝,而當它是上帝時,做起事來就一定有目的。西方人對上帝深信不疑,當然也不會懷疑其目的。既然上帝做任何事都有其目的,為何人間還會有各式各樣的惡行出現呢?神學家的解釋是上帝創造人類以後,賦與人們「自由意志」,希望大家據此虔敬上帝。無奈人類智慧不足以因應各種誘惑,終於背離上帝旨意開始為惡。但是如此一來,因為信仰而產生救贖便具有實質意義。時至今日,世間諸惡隨時發生,救贖也不形成。救贖原本有重生的意義,卻容易流於功利考量。這雖然是西方人的信仰,多少也反映在東方人的行為中,臺灣人的「嬰靈祭拜」便是一例。


嬰靈祭拜源於日本的「水子供養」,是對流產胎兒的亡靈超度行為,背景雖為佛教輪迴觀,但是不脫因果律的精神。年輕女孩墮胎後心理不安,覺得自己做了一件「殺」的惡事,希望通過宗教儀式,化解身心罪孽,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事。同樣道理,西方人認為小生命是上帝的創造物,人類不應扮演上帝加以扼殺,於是我們發現,反墮胎團體大多具有強烈宗教背景。宗教信仰勸人為善,諸惡莫作,其訴求主要通過因果關係的解釋來落實。事實上因果律只是一種常識性的道德,淺顯易懂;不一定要涉及宗教信仰,便可以在生活裏加以實踐。像不想生養小孩,就進行限制生育;莫要隨興所至,種下因又不想收其果,弄得人間充滿怨尤,何苦來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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