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3月25日 星期一

學思憶往 23:科學哲學




    我在美國待的時間不長,到過的地方也少,連東岸都沒去過,但飄洋過海負笈他鄉,終究是人生難得體驗,乃有所回憶記趣。念過一學期的學校後來又去了一回,為的是蒐集撰寫博士論文的資料,在冷氣滿室卻人煙稀少的圖書館內,泡了大半個暑假,的確是一趟身心豐富之旅。三十一歲那年我考取母系博士班,正式成為老學生,展開未來三年半的研究生涯。為了轉換跑道,我辭去傳媒界的專職;但終究還是要謀生餬口,便開始在大學兼課,或許也算教學相長。博士班頭兩年大多在修課,並準備資格考;一旦通過考試,就成為博士候選人,可以專心作論文了。因為入學時的審查計畫,我表示要繼續研究波普哲學,所以擬定題目時,便朝著此一方向而設計。一開始我的企圖心很大,訂下「宇宙與人生」的恢宏題目,完全違反「小題大作」的原則,所以到後來被口試委員修理了一頓。

    幾乎橫跨整個二十世紀的長壽哲學家波普,一生學問可以分為三個階段:科學哲學、社會哲學,以及形而上學;我的碩士論文寫他晚期的形上生物學,博士論文則準備全方位深化詮釋之。波普被視為上個世紀難得一見的「通人」,他對什麼哲學議題都感興趣,而且樂於發表意見;這跟當時流行鑽牛角尖的學院派習性背道而馳,因此他雖然名氣甚大,甚至冊封為英國爵士,卻不見容於牛津、劍橋兩所大學,只能在蔡總統的母校倫敦政治經濟學院棲身。但這已是二戰以後的事情,戰爭期間他從維也納避秦到紐西蘭,潛心觀察並沉思世局之大變,乃有《開放社會及其敵人》的鉅著問世。至於此前剛出道時期,他則是以《科學發現的邏輯》奠定學者地位。二者分別探討邏輯方法和政治社會議題,乍看無甚相關,往深一層發掘,其內在理路卻是一以貫之,政治活動實為邏輯思考之用。

    一般而言,邏輯乃指思維方法,是人類進行理性思考的規律呈現,必須超然客觀,不受主觀心理狀態影響。過去人們多認為邏輯分為三種:演繹法、歸納法、辯證法,波普一生最大貢獻,也是他擇善固執之所在,就是盡一切努力去推翻歸納法的有效性,而主張只有演繹法才合乎邏輯;至於辯證法呢?完全跟邏輯無關!最典型的演繹法便屬亞里斯多德的三段論證:「所有人都會死,蘇格拉底是人,因此蘇格拉底會死。」從大前提、小前提必然推演出合理的結論。純就邏輯看,這當然說得通,但科學家並非如此作研究;他們會不斷觀察實驗,然後異中求同,最終歸結出合理的說明。波普發現這根本只是一廂情願,因為觀察再多也無法保證下一回的必然性,各種歸納說明都不可能完全有效。反倒是我們盡量在研究中找毛病、抓漏洞,直到暫時無可挑剔,就構成一套嚴謹的科學理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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