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零年代對兩岸華人而言,都意味著一大轉折時期;先是對岸進行改革開放,接著我們宣布解嚴;從三十年後今天的歷史縱深回顧,皆不啻為兩岸政權的改朝換代。這些社會變遷,為兩岸人民帶來更多的自由移居和活動空間,移民海外尤其是富裕的美國,遂成為華人首選;而跨越大洋的第一站,則非洛杉磯莫屬。洛杉磯有一個中心城市,其外則為洛杉磯郡,共同構成幅員廣闊的大洛杉磯地區;所轄由海岸向內陸延伸,大約一百公里,比臺北到新竹還遠。洛郡下屬許多小市鎮,原先居民以墨西哥裔為主;其中一個名叫蒙特利公園市,在天時地利人和的機緣下,為臺灣人選中而大量移入,最終選出華裔市長,而該市更有「小臺北」的稱號。此稱號並非浪得虛名,放眼望去,銀行、旅館、餐廳、商店、超市,甚至街道牌,都是中英文並列,彷彿就身處臺北市。
蒙市在洛城之東二十公里處,我上課的州立大學正好位於中間,搭公車半小時抵校,一小時進城,尚稱方便。雖然「小臺北」集中了大多新移民,以別於城裏的「唐人街」,但後者畢竟只有幾條街,一部好萊塢大片則以它為名;而前者的範圍早已逸出一個小市鎮,事實上華人不斷湧入洛城以東地區,甚至促使佛光山在附近設立「西來寺」。宗教團體在海外的確能夠撫慰遊子的身心,信仰虔誠與否倒在其次,團體活動所形成的社交場合,或許更有實際作用。當年大陸開放僅有三四載,「有辦法」的人拼命想往外走,藉著單位訪問交流的機會出國,總有一些人滯留不歸,在外打工賺錢寄回家。我認識的頭一個大陸客便屬此道,他平日在餐館偷著幹活兒,禮拜天便上華人教會讀經唱詩,順便交交朋友並飽餐一頓。其實華人教會尚有國臺語之分,彼此涇渭分明,幾乎老死不相往來。
我最初在異鄉沒啥朋友,跟親人上教會多少也想廣結善緣,好不容易碰上個對岸出來的中年人還挺有得聊,聽他講文革苦難及滯美辛酸,確屬難得見聞。有回我們相約進城逛街,走累便買了一手啤酒想找家漢堡店吃喝休息,結果立即被人請出門,因為洋邦規定酒水莫入,我們只好坐在路旁邊喝邊聊,苦中作樂。另外一樁跟宗教團體有關的際遇更妙,那是住在洛城的大學同學,帶我去參加佛教放生,車行近兩小時抵一湖邊,大伙兒將數箱魚蝦倒入湖中並為之頌經,完事後竟在旁邊公園內生火烤肉,歡度週末。原來他們信的是密宗,而藏傳佛教並不茹素。放大來看,華人遠渡重洋追求幸福生活,卻不易融入當地生活,唯有群聚而壯大力量,進而改變了社會。自從「小臺北」選出華裔市長後,連郵局和圖書館等公家機構,講國語嘛也通,幾乎完全等於在家鄉,這般移民倒也不寂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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