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2月26日 星期一

破 執

 
  
我是一個相當執著的人,經過多年觀察比較,我確定這跟一個人的個性有關。古希臘人曾經把體型和氣質加以對照,歸納出人的四種個性:膽汁質、黏液質、多血質、神經質。我無疑應該被歸類於神經質一型,患得患失,坐立不安,從小到大都神經兮兮的,沒有安全感。唯一跟希臘人說法不同的是,神經質理當體型瘦長、愁容寡言,我卻大腹便便、嘮嘮叨叨。後來仔細一想,我是因為焦慮而好吃,為掩飾焦慮而好說,沒想到卻成為靠嘴皮吃飯的老師。當老師是一種「演藝事業」,必須揮灑自如,不能拘泥執著。經歷三十多年的磨鍊,我確實已經習慣於站上講臺,海闊天空地高談闊論;近年甚至喜歡在白紙黑字間舞文弄墨,但我很清楚自己並未因此「破執」。
  
臺灣俗諺云「一種米養百樣人」,道出了「個別差異」無所不在。年輕時我執著地認為自己處處不如人,後來不禁迷惑,到底要跟誰比?誰才是我的榜樣?不是有句話說「人比人,氣死人」嗎?想想也就沒啥好比的了。然而如此一來,又有人說我沒上進心,要我學著跟自己比;結果我嘗試了一陣,發覺此事著實困難。回想自己一路行來,大多是在學校中發展,不是做學生就是當老師。過去聯考當道的時代,我幾乎什麼都考過:初中、高中、五專、三專、大學,每戰必役;一旦念起哲學,似乎只有碩士班、博士班步步往上爬。三十五歲學成正式當老師,不久發現還有一道「升等」的關卡有待突破,於是又埋首拼了幾年。如今這一切都變得事過境遷,竟讓我覺得有悵然若失之感。
  
    仔細反思,失落感不正意味我仍然有所執著嗎?我自忖沒有宗教徒那種放下、捨得的慧根,乃決心逆向操作,盡可能去發揮我的「神經質」。這種個性上的特質,一度讓我陷入「精神官能症」,也就是俗稱的「神經病」。印象裏我始終有著程度輕重不一各式各樣的「強迫觀念症」,有些事非做不可,有些話不吐不快;開始時深覺苦惱,近來卻逐漸習慣與之和平共存。我終於領悟到,必須接受一個不完美的自我;凡事順其自然,包括適應我自己的執著。刻意去打破這些執著,反而容易陷入另外的執著。執著多少屬於人心意志的體現,反映出一個人的本能欲望。我們很難做到棄絕欲望,卻可以學得清心寡欲。寡欲優於無欲,歸隱勝過出家,我想這正是道家比佛家高明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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