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銘傳規劃設計通識課程那些年,源自本土的生死學正好應運而生,自己立即排課披掛上陣,至今一教就是二十四載。這期間我曾應邀至空中大學開授此課,學習人數多達四千五百人,創下必修以外選修的最高記錄;有趣的是,排名第二乃是理財課,足見社會大眾一心所繫之二端。人們對理財與生死議題保持同等關注,充分符合我近年提倡「大智教化」的根本目的,即教人以「安身立命、了生脫死」;經濟生活至少達於無所匱乏,生老病死最好能夠無有恐懼。而在生死學興起之前,銘傳通識課最受歡迎的竟是宗教課;起初開授的「佛學概論」太深奧,後來改為「佛學與人生」則較具彈性且引人入勝。我對此算外行,但眼見開課熱門乃姑且一試,不久便知難而退。然而一旦涉及宗教議題,又激起新的探究方向;最終成果便是我升等的參考著作,題為《性愛、生死及宗教》。
這部伴隨代表作送審的參考作,是探討我曾經講授過三門通識課相關理論的結集,它們分別為愛情學、生死學與宗教學;我後來選擇以教生死學「安身立命、了生脫死」,但其他二者對人生仍至關重要。此三門都屬於跨領域新興學科,其中宗教學在西方歷史悠久,是由德國人類學家所創,已問世一百五十年;但它在臺灣為主流學界所接受,從而列入官方學科分類專門及研究補助對象,不過是近十餘年的事。尤有甚者,生死學的西方根源死亡學創始於法國也有上百年之久,至今卻仍妾身未明;至於源自在地的愛情學,似乎就更難進入學術殿堂了。宗教學探究人類文明最為重要的活動之一,為何遲遲不見容於我們的主流學界?可能原因恐怕是對學科內涵的誤解,以為一旦觸及這方面的議題,便不免要傳教。事實上,「宗教」只是一個普遍概念,傳教則來自個別的宗教系統,不可不辨。
簡單地說,宗教學是研究宗教信仰作為社會現象的跨領域學問,至少可分為人文學與社會科學兩方面進行探究;其中人文領域主要包括宗教史、宗教哲學、宗教文學、宗教藝術等,社會領域則含有宗教心理學、宗教社會學、宗教人類學、宗教政治學等。當然想全面把握宗教信仰,不可能只停留在現象層面;若要深入其堂奧,勢必得面對各宗教系統的獨特內容。根據宗教學者的歸納,任何宗教系統,大致都要具備「教主、教義、經典、儀式、皈依」五個條件;其中最關鍵者乃屬「皈依」,亦即「加入教團」。我經常表示,宗教為團體活動,信仰屬個人抉擇;人們可以選擇信這個教或那個教,也可以完全不信教。教團由神職人員或僧侶加上信眾所構成,多少具有排他性,因此一個人在同一時期內只能信一種教;「改宗」並無不可,但同時信多種宗教則顯得不可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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