將宗教信仰、民俗信仰以及人生信念,都視為美感體驗,而非不變真理或是行善指南,是我的一貫態度;既然古希臘哲人將真善美相提並論,把信仰與信念納入美,或許能讓生命更臻於和諧。我的態度雖來自長期生活閱歷,卻並非自以為是或空穴來風;民初哲學家暨教育家蔡元培便寫了一篇文章〈以美育代宗教論〉,闡述其中緣由。哲學分為本體論、認識論、價值論三大面向,前二者處理「求真」的問題,後者分別探討「行善」與「審美」;一般多認為宗教勸人為善,因此宗教主要便在行善。但是蔡元培卻看見其中潛藏的危機,因為世界上宗教不止一種,而每種教派本身又具有排他性,一旦擇「善」固執,互不相讓,便會引起衝突,嚴重時更發生戰爭,歷史上隨處可見。相形之下,美即和諧,美與不美見仁見智,雖可能各執己見,卻不易形成對立局面。
「求真」有經驗中的客觀真偽足以分辨,「行善」和「審美」卻牽涉到人心主觀的價值判斷;其中後者頂多分判美醜,前者卻要決定是非、對錯、好壞等等,情緒反應往往較前者來得強烈。一旦「義憤填膺」,每個人都認為正義站在自己一邊,動氣便容易引發爭執,審美便無此顧慮。雖同為價值判斷,當然善與美不可能隨處混為一談;但有些敏感立場若不同調,便容易爭論不休,尤其政治與宗教立場,還是少談為妙。如今政治歧見多訴諸選票,偶爾也會走上街頭陳抗;至於排他的宗教原本即凸顯分歧,只能共存無法融合。這是很正常的社會現象,不同信仰的人彼此相安無事便好;不過如今國際社會上基於信仰的衝突不斷,像基督徒跟穆斯林對立此起彼落,不免令人懷疑各大宗教信眾的愛心善行究竟何在?既然行善仍產生對立,那麼退一步走向審美,有無改善可能?
「以美育代宗教」固然曲高和寡,但畢竟代表某種理想;尤其在「沒有宗教信仰的民族」為主的華人社會,開發一些人生美學,作為生命中值得去追求的信念,或許是可行的改革創新途徑。我正是在這種旨趣的引領下,開始從事文學創作之路,動筆寫哲理小品,用以「獨抒性靈」。時至今日我已完成八部,它們大多以百帖千字文形式呈現。七、八百帖小品,「我手寫我心」,係從2001年初慈濟替我結集出版《心靈會客室》起步。那其實是一段偶然的因緣所促成,之前一年臺視老同事高雷娜到剛創辦的《人間福報》編副刊,邀請我寫專欄,每週一篇,標題就叫〈心靈會客室〉。我前後寫了十個月,共得四十餘篇,篇篇都是我見、我感、我思,「筆鋒常帶感情」,竟意外找回失落已久的詩情畫意,更改變了自己的生命情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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