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2年美國哲學家杜明發表論文,題目為〈醫學如何挽救住倫理學的命脈〉,標幟出醫學倫理的角色重大變革,並且宣示應用倫理學應運而生。醫學倫理誕生於十九世紀初期的英國,百餘年來都扮演著督促醫師在執行專業時,必須謹守道德規範;從古希臘的〈醫師誓言〉到近代英美等國的〈醫師準則〉,皆為知行準繩。但是二十世紀以後醫療科技日新月異,對社會與個人的影響也日益增加,醫學倫理的考量,勢必要超出規範醫德的範圍,而擴及至外界各種條件。1975年一名女大生昆蘭飲酒嗑藥導致重度昏迷,又錯過急救時機,只能靠著維生器材苟延殘喘,結果一躺十年才去世。此事曾為是否應拔管而鬧上法庭,引起全美矚目,遂形成一連串醫學倫理探討的擴充與深化;甚至跟生物科技研究所引發的倫理問題相結合,共同組成「生物醫學倫理學」,或稱作「生命倫理學」。
檢視生物醫學困境的生命倫理學、促進環境生態保護的環境倫理學,以及規範企業組織運作的企業倫理學,是上世紀八零年代興起的應用倫理學最初三大內涵。進入新世紀後,資訊科技所帶來的網路流通,引發出嶄新的倫理危機。此外還包括核能災害、戰爭武器、疫病流行種種前所未有的全球性威脅,讓應用倫理學關注的視野不斷放大,相關的教學活動也必須與時俱進,跟上腳步。高中「生命教育類」課程開設有「生命與科技倫理」一科,總共介紹資訊科技、生命尊嚴、醫療活動、科學研究、生態保育等五大課題,大致涵蓋前述各種具體課題,亟待通過倫理反思與哲學批判,予以深入檢視和推陳出新。但是應用倫理學並不止是基本倫理學的直接引申或思辨應用,而是在跨學科甚至跨領域探究下,尋求多元對話的可能,最終還是希望立法以改善現狀。
以資訊倫理為例,由於相關科技發展太迅速,影響也變得極其複雜,立法始終落後於變化,追趕得十分辛苦。遠的不說,像舉目可見的侵犯隱私、竊取個資、詐騙流行等,在在造成人心浮動,社會不安,有待從根救起,以防範於未然。另外像生命尊嚴議題,如要求安樂死立法,在知名人士如記者傅達仁、作家瓊瑤等的大聲疾呼下,總算引起人們正視和討論,但是距離真正的立法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其實臺灣的社會人心並非鐵板一塊,而且絕不保守,像同志成家議題引起大法官釋憲,竟意外造成我國在亞洲最先進的形象。既然有此先例可循,為安樂死立法並非不可能,但這並不止於修法而已。目前我們已有實施安寧療護的〈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推廣預立指示的〈病人自主權利法〉,但是這些都不足以涵蓋人們期待「安樂善終」的積極作為,必須單獨立法規範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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