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死義理16∕48】
我於中年以後逐漸從唯實主義走向自然主義,並未心存太多哲學旨趣,不過是益發嚮往自然而然的生活態度而已。甚至可以這麼說,在四十三歲取得教授資格後,我基本上已無甚學術企圖,反倒有心回返年少時的愛智初衷,亦即妥善作出存在抉擇。只不過當初較多想到如何兼濟地安身立命,中年起則不免常考慮獨善地了生脫死。身處華人社會,了生脫死不全然是個人之事,至少要顧及養生送死,即對父母的厚養薄葬。事實上,我們的社會對於儒家傳統下慎終追遠的要求既深且遠,年輕人的終身大事可以走個性化路線而無傷大雅,但是對雙親的後事料理卻難以推陳出新,除非長輩事先有所交代。像老母以九二高齡壽終內寢,生前交代骨灰灑海回歸自然,我們當然樂於照辦。然而若是擅自作主,恐怕就要背負不孝的罪名了。
我原本認為一個人對於後事的態度灑脫與否,可能充分反映其人生觀;後來親身體證,發現這跟逐漸年長的心隨境轉亦不無關係。像我教生死課規定學生寫遺囑,竟然發現有近半數希望將骨灰灑海或植樹,但我懷疑他們日後是否會擇善固執到底。不過話說回來,像海葬、樹葬這等「環保自然葬」回歸天地的自然精神,已然明白載入現行法規之中,不啻為一大觀念進步。尤有甚者,輕死重生要真正順其自然,就不止要處理死,更應該安頓生,盡量活出本真自我才是真工夫。提出「向死而生」愛智慧見的海德格,就強調本真生活的重要;但他在現實生活中卻擁護納粹,至死都不反悔,其言行不一足以跟叔本華媲美。西方哲學家言行不一者比比皆是,甚至有人出書《行為糟糕的哲學家》調侃之;但從東方人眼光中看去,仍覺得不可思議。
本章討論大智教化的本體論,對焦於「向死而生」的本質,在我看就是「順乎自然,少事造作」。不過「自然」概念歧義甚多,不宜過度比附以免失準。我們畢竟不是茹毛飲血時代的原始人,文明與文化的發展就反映出一定的「人文化成」努力,因此現今當實踐「人文自然主義」,意即「盡人事,聽天命」。執中道而行,勿刻意強求;無論安身立命抑或了生脫死,盡量本此原則行事。身為東方民族,華人有幸可以同時擁抱「自然」的雙重旨趣:外界的大化流行與內心的清風明月。其實小宇宙可以同大宇宙相互呼應,心靈環保跟自然環保一樣重要。對凡夫俗子如你我而言,「菩提本無樹,明鏡亦非臺」的陳義太高,「時時勤拂拭,勿使惹塵埃」或為必要的修養工夫。也唯有通過自覺的漸修工夫,方能達致渾然的頓悟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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