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3日 星期四

善後:自然葬

(大智教化之人生三齡 45 / 48

生父於二十一年前去世於美國洛杉磯,家人予以火化土葬。其葬區類似一座大公園,墓碑平躺於地,四周覆以整齊修葺的草皮,不少洋人舉家於親人墓前野餐兼祭掃,如此景象亦可勉強視為自然葬。但這般幅員廣闊的「紀念公園」在臺灣可謂奢求,然而小而美的自然葬區並非不可能,真正要突破的乃是潛在使用者之心理障礙。話說我們家有八十以上的三老,去世間隔恰巧都是十六個月,先後為繼父、母親及太太姐夫;除了母親交代海葬外,其餘二老基於對京劇的共同興趣,選擇以骨灰植存於同一株樹下,以利就近切磋琴藝。我和家人固定每年三趟上山下海,以鮮花追念故人,一轉眼已經過去七載。三年前因為身在都江堰辦學,仍舊於母親祭日備妥花束,自廊橋上拋入岷江,令其順流而下。在我心目中海葬以水相連,樹葬則重返大地,皆屬無所不在,可隨緣就地悼念。

戲迷二老入土於臺北市富德公墓樹葬專區,數年前使用者極稀,近來因為宣傳得力,社會大眾的觀念亦有所改善提昇,遂呈現快速成長之勢,不斷見到專區的擴充,甚至還在一旁設立寵物花葬園區。我曾經擔任過近十年的北市殯葬評鑑委員,針對市轄四百餘家大中小型業者一一考評。起初評完一輪需時三年,後來有些業者列名績優,遂改為三年一評或自願受評。記得評鑑項目包括是否協助消費者參加聯合奠祭,以及是否配合政府推動環保自然葬,二者皆列為加分考量。老實說,這兩項跟業者的營利目的根本背道而馳,因為政府所提供的相關服務完全免費,業者若接案連規費都列不出,等於公益活動。但評鑑目的是希望業者配合政策推行,讓消費者擁有多元選項的可能,也可趁機向全民推廣縱浪大化、反璞歸真殯葬生命教育。

我通過大智教化宣揚環保自然葬,還有一個嚴肅的現實因素。在以核心家庭為主,並且同時走向少子化及高齡化的臺灣社會,上一輩的後事料理真的要未雨綢繆自己顧好,別再讓下一代傷腦筋添麻煩。曾有大型業者表示,如今即使造再大再美的墳頭,讓父母風光入住,三十年後就大多將無人祭掃,最終則淪為孤魂野鬼。道理很簡單,核心家庭僅有上下兩代,下一代為上一代料理後事,入土後不忘祭掃;然而一旦輪到再下一代,跟祖父母原本即不親,當然也就談不上年年追思了。尤其像我們這樣自願無後的少子化始作俑者,死後更是孤苦無依,還不如生前想個清楚,以環保自然葬一勞永逸。至於有些人放不下,認為即使不入土也要進塔,因為寶塔業者會定期悼念作功德。但若無後代關注,這種形式化的要求實無甚意義。存在即自知,要善用自知之明,死而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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