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人家庭教育學:義理與意理
家庭教育學可視為教育學的分支,而華人家庭教育學則足以建構成家庭教育學之下的「局部知識」;即指一時一地之產物,無需放諸四海皆準。建構的目的主要為形成一套適用於華人社會,能夠有效操作的家庭教育,包括法規中所訂定的親職、子職、兩性、婚姻、倫理、資源管理諸課題。局部知識是後現代產物,質疑宏大敘事的一體有效性,尤其是涉及民族文化的現象與活動。例如西方人雖然也懂得敬愛與照料父母,但完全沒有華人孝道的倫理規範;在民國以前,不孝甚至觸犯法律,這讓洋人難以理解,卻深深內化於華人身心。為建構此等局部知識,需要先貞定其中的義理與意理,亦即觀念思想與行動信仰。
我長期推動生命教育,早年將生命學問傳授給學生,後來逐漸轉向至老師,還有校長;讓領導者得到啟發,政策推行始能事半功倍。近年我拈出自己的教育義理與意理,稱為「新生命教育」,用以自度度人。這是一套可以取代宗教信仰的人生信念,以儒道融通的核心價值,通過學校教育與家庭及社會教化,培養進退自如、收放自如的「知識分子生活家」,於儒家憂患與道家閒適之間,執中道而行,無過與不及。傳統農業社會的華人家庭多屬擴大家庭,數代同堂尊卑排輩不容含糊;到如今走進後現代工商業社會,核心家庭已成主流,它主要為生親家庭,但單親、繼親、隔代教養、外配、特殊兒童等情況,同樣不可忽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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