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24日 星期一

學思憶往 70 :殯葬學




    我曾在銘傳碩專班連續任教十年,提前退休後去神州大陸闖蕩四載,身心俱疲,深感一動不如一靜,遂返臺定居,以學校兼課和醫院志工安度餘生,同時推廣「大智教化」。志工屬於社會服務,人溺己溺,感同身受,歡喜做甘願受,如是而已。兼課至今已屆老後,機會成本打平,也可視為貢獻於社會的志工。任教三十七載,五專生、三專生、大學生、碩士生都屬年輕族群,我越老越有代溝;在職生則稍有不同,無論老少,社會閱歷都是可以交換的經驗。在我教過各式各樣的在職人士中,殯葬業者可以算是最為獨特的一群;他們的職業特殊,體驗獨到,讓我覺得「三人行必有吾師」,一旦涉及專業服務,我還得向他們請益學習。要說跟殯葬業者結緣,還得從南華生死所談起;當初所上設計的四大專業之一「生死管理」,正是指的「殯葬管理」。

    「殯葬管理」是官方正式用語,法規名為〈殯葬管理條例〉,政府從中央的內政部民政司殯葬管理科,到各級地方的殯葬管理處及殯葬管理所,一應俱全,偏偏學校沒有同名科系,有的只是「生命關懷事業科」、「生命事業管理科」,就是不願碰「死」,看來移風易俗還有很長的路要走。目前殯葬專業科系僅屬專科層級,頒授副學士學位;至於兩所大學以「生死」為名的學系,殯葬專業教育只佔一部分;另外還有學校設置學位學程,教學資源相對就顯不足了。回顧歷史,殯葬教育真正出現於大學校院,還是南華管理學院首創。1998年學校開設「殯葬管理研習班」,利用各系所資源,吸引大小業者來校進修一學期,形式則為每月密集上課一週,學成後由推廣部頒發學分證明及結業證書。這項創舉不但開風氣之先,更將日後殯葬改革向前推進一大步。

    臺灣的殯葬改革正式啟動於2002年,政府頒布〈殯葬管理條例〉七十六條,除總則、罰則、附則外,以四章分別規範「殯葬設施之設置管理」、「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殯葬行為之管理」,將軟硬體和業者所為一網打盡,統一列管,從此讓一門古老行業逐漸步向現代專業。但要升級為專業,必須有產官學三方面的配套措施方能實現,教育訓練的提供遂成為重中之重。問題是當時非但沒有專業科系,連專業學科及專書都未見,足見萬事起頭難。為儘快促成專業條件的成型,內政部於2005年春召開會議,邀請相關學者專家商討教育訓練的基本架構。我忝為三名提案者之一,有意打造一門跨領域的中游應用學科「殯葬學」。草案幸獲與會人士表決通過,激起我寫專業入門教科書的意念,遂於暑假揮汗全力以赴,終於一個月後大功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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