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到處知何似,我跟教育學與教育專業的結緣純屬偶然,一旦偶然成為必然,它便深深影響及我的生涯方向了。總結自己二十五載的正式教學生涯,可明確分辨出三個段落,各有其主軸:第一段銘傳九年,教通識課;第二段嘉義四載,分別在南華和大同推生死與殯葬;第三段回銘傳,以教師教育及生命教育安身立命。「教師教育」是英文的直譯,大陸採此用語,分入行「培養」及在職「培訓」
兩部分;我們稱作「師資培育」,僅限於職前的培養。一九九零年代臺灣步入後解嚴時期,對於威權體制的解構衝撞此起彼落,教育變革亦不落人後,長期以來的師範教育寡占局面也被打破,經過修法准予各大學設立「教育學程中心」,以培養中小學及幼教和特教師資。正是在這種百花齊放的風潮下,改名大學未久的銘傳為求多元發展,也在商管為主的傳統中不斷追求創新。
「教育學程中心」即後來的「師資培育中心」,屬系級單位,類似「通識教育中心」設有編制,少數專任教師負責上百名師資生的教學與實習,而選學程課就像在修輔系。此一新制實施後效果顯著,為使中心人力創造更多附加價值,教育部乃鼓勵各校在此基礎上設立教育研究所;套句對岸用語,「兩塊招牌,一個班子」,亦即系所一家。2001年銘傳從善如流辦起教育所,我剛好在那年北返吃回頭草,被編入教程中心及教育所,講授「生命教育」、「教育哲學」等課,意外延續了此前涉足生死流轉的慧命。師資生必修教哲課,是因為教師檢定必考;沒想到研究生也讀過教哲,原來入學必考,考生們大多去補習班臨陣磨槍。後來我進一步發現,無論師資生或研究生都不止要念「教育哲學」,而是包括「教育史」、「教育心理學」、「教育社會學」一整套課程,它們共同構成「教育學」的基礎。
教育學是一門有著兩百多年歷史的跨領域中游學科,它是由德國哲學家赫爾巴特在十九世紀初出版《普通教育學》一書開其端。他主張以倫理學為教育賦予目的、以心理學為教育提供方法;當時心理學仍屬哲學一支,因此赫爾巴特所創立的其實是哲學教育學,至於科學教育學的發展,就像科學心理學一樣,大多是進入二十世紀以後的事情了。上世紀六、七零年代,有位深受科學哲學影響的奧地利教育學者布列津卡,明確區分「教育科學、教育學、教育實踐」三者;他這種「劃清界線」的作法係受波普影響,予我相當啟發,剛好有出版社邀我寫入門書《教育學是什麼》,我乃發心先入門一探究竟。但是當時我已年過半百,心智及生命正在經歷「意識覺醒」,從西化科學知識走向中土人文學問,遂把新書寫成一部哲理性的「華人教育學」著作;雖然曲高和寡,終屬自家本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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