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或民俗團體從事關懷個人及社會的活動在國內十分普及,即所謂「行善」,可視為慈善事業;但除非他們創辦專業機構例如學校、醫院、安寧院等,否則稱不上專業。事實上長期以來都有人嘗試通過立法,為教內人士賦予「宗教師」的榮銜,但一部〈宗教團體法〉足足躺了二十年,而另行提案的〈宗教基本法〉亦胎死腹中。一切仍停留在原點,卻讓社會上的宗教亂象幾乎淪為無法可管。作為新生死學的推手,我提倡反諷的、擬似宗教的「大智教」或「人生教」,主要是希望為不信教的人提供另類選項,讓他們從古今中外聖賢才智的大智大慧中找到「自信」,從而自我貞定安身與了生之道。華人世界不像世界其他地方,絕大多數人都不信教乃是常態,因為我們有著將儒家價值觀內化的人生信念;大智教之所以也稱作人生教,即希望通過儒道融通的修養工夫,使人生臻於圓滿。
人生教屬於自家本事,教人以「獨善」的修養工夫;若想「兼濟」加入教團或政團皆無不可,但宜避免陷入「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的窘境。教團和政團所從事的都是組織性活動,但政團有〈政黨法〉可管,教團卻始終逍遙法外;因為教內人士認為自己屬於神聖世界,非世俗法規足以納管。此乃似是而非之論,畢竟宗教的神聖並不能保證教士一定神聖,他們有時更會藉機披上神聖外衣而犯下世俗罪惡。金獎電影「驚爆焦點」揭發千餘神父性侵兒童,以及《西藏生死書》的活佛作者被控告性侵官司纏身至死等例證,都反映出神聖團體也有必要接受世俗法治,以免讓信眾身心受到宰制與傷害。不過儘管教團自行其是有可能滋生弊端,卻也不能一筆抹殺教團行善濟世的努力。像國內有宗教背景的學校和醫院不在少數,我的母校輔仁大學便屬其一。
在臺灣以生死關懷為志業的教團,最為人所知曉的便是慈濟;它創辦兩所大學以及三座醫院,並擁有電視臺,都具有相當口碑,至於在全球各地行善更不在話下。事實上大家經常耳聞的「志業」、「志工」等語彙正出自慈濟,「志工」之前叫「義工」,在教團「歡喜做,甘願受」的精神感召下,逐漸帶動起一股社會清流和風氣。本世紀初〈志願服務法〉頒布施行後,志工服務有了法源依據,更能有效地將關懷愛心散布在人間。如今志工隨處可見,多少拜教團積極將之普及推廣之賜。教團的關懷善行雖然算不上專業,但也不受行規約束,反而更有利於施展愛心,深入到社會各角落。對此我舉雙手贊成並豎指為讚,但仍要表明新生死學的基本立場與理想,亦即「美育化宗教」。蔡元培清楚看出教團跟政團一樣黨同伐異,當教團一旦有門派之分,分別心便會取代愛心而予主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