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概念在中文語境脈絡內,主要構成老子重要思想,其核心義實為形容詞的「自然而然」;至於與西文對譯而作為名詞使用以指涉「大自然」則是十九世紀的事情,由此「自然」一辭便承載了西方「大自然」與東方「自然而然」雙重旨趣。將「自然」概念引入哲學,可分為「自然之哲學」與「自然的哲學」兩方面來看。在中華文化傳統下,將「自然之哲學」引申至「自然的哲學」,非但不會所見日小,反而是視野上的擴充。我們可以將探討大自然的「自然之哲學」西方宇宙觀,藉華人學術銜接上實踐自然而然「自然的哲學」道家人生觀。如此一來,西方與東方、宇宙與人生無所偏廢,方為恰到好處的「愛智之學」。
回顧西方哲學史,會發現宇宙與人生的問題始終難以澈底分割;前蘇格拉底時期從天道探索走向人事安頓明顯可見,中世紀研究自然的目的是為鞏固信仰,最終仍在安頓人生。近代科學所繼承的自然哲學,始終保有一定的人文關懷情操,直到宇宙觀由目的論轉向機械論、將數學演算和經驗實證引入後,作為「分科之學」的科學諸學科,才出現劃地自限下的門戶之見,隔行如隔山,形成科學與人文「兩種文化」的割裂。在商品經濟領軍時代裏,拜物消費成為無底洞,清心寡欲被視為難能可貴的美德,而這正是追尋反璞歸真境界的道家思想心之所嚮。回返生命本真的途徑,體現出順應自然勿事造作,此乃「自然的哲學」之真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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