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教育:社會面向
若說生命教育有助於家庭教育,那也是間接的;真正直接的貢獻仍在於成人社會教育,亦即親職教育。雖然法條裏將親職教育列為家庭教育的一環,但是從常識角度看,家庭教育主要的訴求對象還是小朋友;至於家長乃是大人及社會人士,親職理當屬於社會職能,或說是有關家長職能的成人教育。「社會」一說雖為日本人所提,但早在宋代便曾出現,「社」指神廟,「會」表聚集;人們在神廟前聚會以討論重大議題,便具有一定社會意涵。至於西方社會學在十九世紀末傳入中國,最初的譯名乃是「群學」,以群體相對於個體,之後才改稱關注大眾事務的「社會學」;但事實上,「群學」似乎更能準確表達對社會性活動的探究。
平心而論,家庭作為由父母和子女所組成的共同生活基本單位,其實也算得上是一個小群體或小社會。其中以母職為主、父職為輔的親職作用,對孩童的成長具有相當的關鍵影響。而親職教育若採用家長參與、親師合作加社區關係的方式進行,更需要涉足兒童的教育場所,包括幼兒園及托兒所。生命教育在社會面向上推動家庭教育,於宏觀宜多介紹生命教育的義理與意理,讓家長見樹也見林;於微觀則將生命理念融入諸如「父母效能訓練」、「有效父母系統訓練」等活動中,讓倫理關係與教育輔導進行對話,把父母訓練成一對好老師。具體作法可以為期望學習的父母開設工作坊或培訓班,以傳授生命奧義,開創親職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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