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哲學:教育倫理學
家庭教育不像學校教育在體制下照表操課,而是因時因地制宜的隨緣教化。且由於對象主要是學齡前的小娃兒,幾乎無法用說教方式進行,基本上還是採取體驗活動以激發情意感受。有經驗的父母及教師會發現「三歲看一生」,科學家也證實個體在六歲以前的體察能力已達八成;換言之,幼兒還是可以教,重點在於如何教。由於法規載有子職、兩性、婚姻、倫理等教育內容,也顯示應以親職的功能將這些內容施教於兒童。仔細觀之,這些內容多少都跟中華傳統文化裏的「五倫」相呼應,尤其是「父子、夫婦、兄弟」這三種具有血親或姻親的倫常關係。「五倫」的歸納來自儒家教誨,千百年來早已內化於人心。
教育學的分支之一教育哲學可以再細分為教育形上學、教育知識學以及教育倫理學,以示對照於哲學的分支。其中教育倫理學一方面講教師倫理,亦即師德學;另一方面也需要追隨赫爾巴特的傳統指示,探討教育活動與實踐的宗旨究竟何在。這點對建構華人家庭教育學同樣管用,例如思考具有本土文化特色的家庭教育,應該採行西方抑或中國的倫理道德規範以教育兒童。簡單地說,西方倫理主張「異中求同」,不同的人必須遵守相同的道德原則;中土倫理則體現「同中存異」,同一個人在從事道德實踐時必須考量與何者產生「五倫」關係。法規裏的各種教育內容若是通過本土化詮釋,肯定會形成不同旨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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