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一辭是中國古代哲學相當重要的概念,理當借題發揮,還其本來面目,亦即在宇宙天地中,盡量彰顯人的自然而然之本性。相對於西方哲學訴諸理性而形成嚴謹知識,中國哲學更嚮往追求情意面的「生命學問」。新儒家學者牟宗三就表示西方人有「知識中心」的哲學,而無中土「生命中心」的生命學問;前者以科學程序所得的「外延真理」為真理,而不知生命處的「內容真理」為真理。此一中西哲學相對照的看法出現於上世紀中葉,如今半個多世紀過去了,大可在後現代的氛圍中攜手合作,互利共榮;異中求同,同中存異,建立融西方「自然哲學」與東方「自然的哲學」於一爐的「新自然哲學」此其時矣。
重點是重新把「人」放在「自然」的中心來考量,諾貝爾醫學獎得主埃德曼便將具有身心狀態的人視為「第二自然」。他引用康德對「頭頂上的星空與心中的道德律」之關注,希望彌補科學知識和人文思想的鴻溝。這也是一種「科學人文主義」的努力,在後現代可進一步跟「人文自然主義」融匯貫通,形成為「後科學人文自然主義」。既然胡適曾以較不嚴格的觀點把古典儒家和道家分別視為中國人文主義與自然主義的代表,則將「後科學人文自然主義」打造成一門嶄新型態的「華人應用哲學」,以推廣「儒道融通」的宇宙與人生之道「大智教」,或許正是「新自然哲學」足以影響並改善華人社會及文化的可行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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