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腸的軟硬來區別宗教信仰的有無,我反思自己很有宗教感,但個性使然不願信教,因為不想加入教團。我始終強調:「宗教和信仰是兩件事;宗教為團體活動,信仰屬個人抉擇,個人可以選擇信任何宗教,更足以堅持不信教。」個性上我傾向自了漢,無求於人亦不願為人所求,不願管人更不喜被人管,人生觀近道家而遠儒家。此一稟性氣質令我對任何宗教團體及活動無不敬而遠之,以避免身心被教團中人所「薰習」和宰制。教團跟政黨類似,屬於一個個小圈圈中圈圈大圈圈,性質上難免黨同伐異,容不得刺耳的雜音跟礙眼的異行。現代生活在工商業社會裏,受到組織束縛只能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畢竟還要混口飯吃。但是一頭栽進教團「歡喜做,甘願受」,有人法喜充滿,之於我便覺渾身不自在,遂敬而遠之且去之後快,基督徒林語堂堅持不上教堂的理由正是如此。
新生死學與新生命教育宣揚安身與了生之道,主要是為華人社會中大多數沒有宗教信仰的人而準備。在華人社會尤其是漢民族的生活圈內,不信教不表示沒有靈性修養及活動,內化於身心的儒道融通言行便是例證。像我的繼父和母親留下遺言,分別為捐贈大體與骨灰撒海,而且特別交代勿舉辦任何宗教儀式,因為不相應。平心而論,各式各樣的宗教活動只要未成繁文縟節且不會宰制人心,大可看作美感體驗隨緣參與,隨喜護持亦無不妥,但切忌不宜視為必然。在這點上連傳統儒家道德規範同樣可能流於宰制身心,以致魯迅要說出「禮教吃人」的重話;但他又留有「中國根柢全在道教」之說,表示民俗信仰的力量同樣深入人心。民俗不是教團,足以隨緣流轉,出入自如。既然民俗流行,大可借題發揮,將大智教化的自然嚮往嫁接於其上,或能打造出更為平易近人的生死關懷。
死亡智慧是否得以彰顯,最佳印證之處便在於交代後事;一個人如果到了大去之際還不懂得放下捨得,就難免顯得不智了。「放下」包括許多方面,財產分配固不必說,一身臭皮囊該當如何處置才是重點。我一向以「思者醒客、智者逸人」自居,古人說「智者樂水」,我遂歡喜交代海葬,清潔溜溜。尤有甚者,更應該學習的乃是奇美集團老闆許文龍的「五不」:「不治喪、不豎靈、不設牌、不立碑、不佔地」,尤其是不治喪。治喪在我看來只不過消費亡者以做給活人看,兼為社交活動,於我的自了漢性格則大可不必。倘若為了要從事遺體火化必須進殯儀館,我可以接受的底線是聯合奠祭,等待官樣文章結束後立即送去火化,絕不接受之後的宗教儀式繁文縟節。像我母親便排在早上第一臺,費時約兩小時;後面的可能拖到下午,不免折騰。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