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顧我的學者生涯,雖然遲至三十四歲才取得博士學位,但九年後便升上正教授,在同儕中並不算落後。我的博士及教授論文皆屬科學哲學研究,但從未在哲學系專任教職,因此沒有機會一展所長,或許是此生唯一遺憾。但其實也算幸運,因為較少受同行制約。我到底在學校教些什麼課?答案只有一個:「通識課!」雖然長期在研究所授課,目前仍偶爾為之,我始終認為自己所從事的乃是通識教育,更具體說則為生命教育。不同於一些學界朋友把諸如生命教育或生死學,直接當作學術課題來研究,我一直認為它們就是通識課;尋求教學方法的改善並無不可,一旦要從事研究,勢必就得深入各門相關基本學科。舉例來說,跨領域的生死學終究屬於泛論,要深入探討唯有分別從「生物、心理、社會、倫理、靈性」諸面向著手;這便是我為生死教學與研究提供的「一體五面向人學模式」。
其實此一模式中的靈性面向,由於涉及宗教或民俗信仰的考察,對應的宗教學也像生死學,屬於跨領域學科,同樣得回到基本學科研究始不致掛空。說起通識教育,我在銘傳資管系代理主任功成身退,接下正式職務乃是新成立的「共同學科」主任;該科日後正名為「通識教育中心」,總算跟高等教育政策接上軌。通識中心師資陣容龐大,直屬學生卻無一人,主要任務便是為全校大學生開授共同必修課及通識選修課;二者大約佔畢業下限一百二十八學分的四分之一,算算每位老師負擔的確不少。為因應教育部評鑑所特別針對通識課的部分,學校不敢怠慢,聘任大批專任教師,我便是其中之一;雖然曾因任務需要調入資管系、教育所、師培中心等單位服務,但自我定位為通識教師。畢竟這是哲學背景的我,在學校唯一長期可靠的歸宿;一群文人在其中相濡以沫,倒也感到溫暖親切。
在智育掛帥、科技當道的時代和社會裏,大學生選擇熱門的專門或專業科系就讀,著實無可厚非。但如今大學畢業生滿街跑,加上少子化效應下人人都有學校念,擁有學士學位絕對稱不上專家,想當專家就必須更上層樓讀研究所。既然專不了,又無法成為通人,這是高等教育的失靈;為挽救缺失,乃有通識教育之需要。考其歷史,1958年英國學者史諾對科學與人文「兩種文化」互相輕視的憂慮,於1977年促成美國哈佛大學設置「核心課程」,我國則於1984年將之引入,設計通識教育選修課程,規定每名大學生至少需選修八學分始能畢業。銘傳改制後不久,自行摸索出一套通識課程,記得其中有「佛學概論」一科,曾創下三百多人選課記錄,必須臨時改在大禮堂上課。只是佛學博大精深,並非如想像中的營養學分,一次期中考下來自然淘汰,終於趨於正常教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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