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對於生活本質的闡述,分為真、善、美、聖四方面以立論。這些討論不免抽象,但我將盡量深入淺出地舖陳它,讓大家都能隨時呼應,以分享我的所思所感。先說為什麼要取這四方面來分析?又為什麼是四個而非三方面?許多人都曉得「真善美」三字時常連用,這是因為古希臘哲學家把此三者視為哲學探究的全部對象:形上學、知識論鑽研「真」、倫理學關注「善」、美學分析「美」,這四科加上工具性的邏輯和脈絡性的哲學史,便構成哲學的核心分支學科,也就是哲學系學生必須要修習的課程。但是我所念的天主教輔仁大學,卻加上另外一項重要課題,也就是信仰的對象──「聖」。事實上,「聖美善真」四字正是早年輔大校訓,後來從善如流,遂改為「真善美聖」。我在此借用,並讓它們回歸為生活的本質。
在「真」的方面,人們最容易聯想到的就是科學真理,尤其在一切科技掛帥的今日社會,更容易讓大家相信科學家所說的話。然而信任科學是一回事,迷信科學卻是另一件事;前者形成科學人文主義,是我在讀碩士、博士學位期間,鑽研科學哲學所堅守的信念;後者卻容易流於科學主義,盲目相信科學即全部真理,此絕非理性的態度。我考進哲學系後,於大一自我摸索時,便對科學哲學印象深刻,從而另眼相待,視為我要在哲學系下工夫學習的課題之一,另一重要課題則是存在主義。為了真正接近科學,我上大二時選擇生物系為輔系,日後更分別以生物哲學、物理哲學和護理哲學,作為碩士、博士學位及教授升等論文的主題。但這一切完全是我的存在抉擇;我想從人文學術觀點,全面探討科學的性質,進而對其瞭解與信任,此即「科學人文主義」的真義。
科學雖然大部分由西方人所開創,但至今已屬於人類文明的公共財產,理應超越民族文化考量;不過這僅限於自然及應用科學,人文與社會科學則需要用另一種眼光和心智去看待。西方哲學對此有兩類看法,英美學派追隨「實證─經驗主義」傳統,認為自然與人文世界可以一槪而論;歐陸學派則發展出「現象學─詮釋學─批判理論」傳統,主張把自然與人文世界判成兩橛,用不同方式契入。我在二十至三十五歲之間傾向英美路數,其後有三年空窗期,三十八至五十歲逐漸向歐陸觀點靠攏;半百之際突然大澈大悟,學問路線與生命情調出現大幅翻轉,回歸我原本陌生卻又始終感到親切的中華文化,拈出「中體外用」的治學信念與方向。如今對我而言,西方傳入的科學真理不無道理、值得善用,但是指導綱領卻是徹底中土的,亦即「後科學人文自然主義」意義下的「後現代儒道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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